排污許可證申領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于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被廣泛使用。排污許可證制度,是指有關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核、頒發、中止、吊銷、監督管理和罰則等方面規定的總稱。
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延續、注銷、撤銷、遺失補辦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執行報告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監管執法信息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記載,并按照本辦法規定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開。
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中記錄的排污許可證相關電子信息與排污許可證正本、副本依法具有同等效力。